春节期间,为守护景区安全、维护公共秩序,武当山特区持续实行全域禁鞭,全域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、销售、储存、运输、燃放烟花爆竹。近日,武当山警方快速查处一起非法售卖烟花爆竹案,以案例警示群众严守禁鞭规定。

2026年2月18日,武当山特区某村村民王某某,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、且处于全域禁鞭区域内,从外地流动摊位私自购买烟花,在路边非法摆卖牟利,被执勤巡逻民警当场查获。
到案后,王某某积极配合调查,认错态度端正,具备从轻处罚情节。依据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等相关规定,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作出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,对现场查获的烟花爆竹全部予以收缴,对其违法所得依法追缴。

警方郑重提醒:
1.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全域禁鞭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辖区内销售、燃放烟花爆竹。
2. 烟花爆竹属危险物品,无证经营、路边兜售、私存私卖均属违法,极易引发火灾、爆炸事故,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文物古建、山林生态安全。
3. 流动摊点烟花爆竹来源不明、质量无保障,存在重大安全隐患,切勿购买、交易。
4. 请广大居民与游客自觉遵守禁鞭规定,共同守护平安有序的节日环境。
平安过年,守法为先;全域禁鞭,人人有责。如发现非法携带危险物质违法行为,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。
(通讯员 张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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