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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当山特区上调城乡社会救助保障标准

2025-07-04 18:12

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,增强兜底保障能力,武当山特区财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聚焦城乡低保、特困人员供养、孤儿救助等民生领域,按照“保基本、兜底线、促公平”原则,从7月1日开始上调社会救助标准,惠及全区近千名困难群众。

据了解,此次社会救助标准调整后,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每人每月750元提高至825元,增幅10%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每人每月560元提高至600元,增幅7%。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费由原每人每月840元提高至862元,增幅2.6%;全自理对象的照料护理费、护理对象的照料护理费标准不变;全护理对象的照料护理费由原每人每月1125元提高至2085元,增幅85%。

城市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费由原每人每月970元提高至1075元,增幅达10.8%;全自理对象的照料护理费由原每人每月530元提高至575元,增幅8%;半护理对象的照料护理费由原每人每月630元提高至675元,增幅7%;全护理对象的照料护理费由原每人每月1985元提高至2085元,增幅5%。分散供养的孤儿养育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550元提高至1700元,增幅达9.6% 。

据悉,武当山特区财政部门已提前统筹安排社会救助专项资金,确保调标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。同时,建立健全了社会救助资金动态监测机制,加强与民政部门的数据共享和协同配合,通过“一卡通平台”,确保每一笔救助资金精准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,实现“阳光救助”“高效救助”,切实提升特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。

(通讯员江华 徐强)

一审:李 仰

二审: 徐 刚

三审: 王 虹

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,增强兜底保障能力,武当山特区财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聚焦城乡低保、特困人员供养、孤儿救助等民生领域,按照“保基本、兜底线、促公平”原则,从7月1日开始上调社会救助标准,惠及全区近千名困难群众。

据了解,此次社会救助标准调整后,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每人每月750元提高至825元,增幅10%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每人每月560元提高至600元,增幅7%。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费由原每人每月840元提高至862元,增幅2.6%;全自理对象的照料护理费、护理对象的照料护理费标准不变;全护理对象的照料护理费由原每人每月1125元提高至2085元,增幅85%。

城市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费由原每人每月970元提高至1075元,增幅达10.8%;全自理对象的照料护理费由原每人每月530元提高至575元,增幅8%;半护理对象的照料护理费由原每人每月630元提高至675元,增幅7%;全护理对象的照料护理费由原每人每月1985元提高至2085元,增幅5%。分散供养的孤儿养育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550元提高至1700元,增幅达9.6% 。

据悉,武当山特区财政部门已提前统筹安排社会救助专项资金,确保调标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。同时,建立健全了社会救助资金动态监测机制,加强与民政部门的数据共享和协同配合,通过“一卡通平台”,确保每一笔救助资金精准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,实现“阳光救助”“高效救助”,切实提升特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。

(通讯员江华 徐强)

一审:李 仰

二审: 徐 刚

三审: 王 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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